浏览次数:1806 |
◆ | ◆ | ◆ | ◆ | ||||||
|
| |||||||||||||||||||||||
| ||||||||||||||||||||||||
商品描述: | 回到顶部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为确保2007年首个税申报时刻到来之际做好各项受理工作,作为实施“办法”规定的主要申报方式之一邮寄申报的具体举措,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邮政局联合推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邮寄申报专用邮资封。也就是事后在各种媒体公布的2007年1月1日发行的《诚信纳税》专用邮资信封1套2枚。 尽管此封早在2006年夏天就由上海商函局在申请策划,但大多数集邮者并不知情,有关部门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但在发行日上午9时,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举行的首发式还是相当隆重,在首发式上还发行了8枚一套的个性化邮票,上海市邮政局也破了多年发行邮资封片不刻纪念邮戳的常规,启用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纪念邮戳一款,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同志出席并为专用邮资信封的首发揭幕。 《诚信纳税》专用邮资信封的发行,创下了新中国邮资封的多项记录: 1、《诚信纳税》专用邮资信封在新中国邮政用品中首次出现挂号信4.20元的专用面值。 2、《诚信纳税》专用邮资信封使新中国邮政用品首次有了“双邮资封”的概念。即类同于过去的“双邮资明信片”,其中一件供收件人寄回。对此信封的做法是寄件人必须将两个信封套在一起寄给收件人。 | ||||||||||||||||||||||||
商品图片: | 回到顶部 | |||||||||||||||||||||||
回到顶部 |
电子邮箱:xiangquanyaji@sina.com | 网站客服联系QQ:40345895 |
湘泉雅集QQ群一:34740257(已满) QQ群二:25856336 QQ群三:119559204 QQ群四:195143742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湘泉雅集 | ICP许可证:湘ICP备20014217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