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稀少的“誓不与缠足女子结婚”章!
此章为民国早期颁发,历史不短,主图是民国新兴的帅哥,身着四角暗花的新潮上衣,做挥拳起誓状,仿佛在宣誓着“誓不与缠足女子结婚”!
此章题材绝好,章的设计也是收藏圈内最受欢迎的民国老人物章,见证的是中国近代的一段重要历史,收藏价值非常高!
——[OK]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盛与清朝时期、终于民国时期。女子一旦缠足,除了洗脚之外就不能解开裹脚布,由于所谓的“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有些母亲会在给女儿裹脚的时候故意在裹脚布里放置瓦砾、碎石等等,甚至用针刺刀划的方法让脚上的肌肉溃烂,使得缠足效果更好。
[OK]在太平天国以及清末维新等等一系列放足运动的努力之下,缠足被有效遏制,至191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达《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妇女缠足。此后,缠足陋俗逐步得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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