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福建学院是福建省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同时也是当时“福建省第一所私立大专学校”。
私立福建学院创办于1911年,其前身为私立福建法政学堂,辛亥革命后,改为私立福建法政专门学校,1925年改称福建大学,1929年更名为私立福建学院(统称“福建学院”)。
1951年被合并而告终。
福建学院四十年的发展历史,基本上是伴随着国家学制的变革和适应社会的需要而演进的。在近代中国这样一个政局动荡、时事无常的时代,福建学院作为一所私人设立、毫无凭藉的学校,其间遭遇了诸多的艰辛与困苦,但她却能够自始自终紧跟时代的脉搏,矢志不渝地坚持办学,其精神尤其值得今人缅怀。福建学院建校四十年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的法律、政治、经济人才,这些校友为祖国的繁荣与富强发挥着重要作用,时至今日,仍有部分校友活跃在社会的舞台上,为国家和社会贡献着他们的才智。今天,虽然福建学院早已不复存在,但其历史贡献却不容我们遗忘。
福建学院成立之前,中国的封建体制已延续了两千多年,由于君主专制思想的浸淫和统治者的愚民政策,民主的思想如闷罐一般受到封建统治者的密闭和打压,整个中国因而暮气沉沉,广大民众更是麻而不仁。在东南一隅的福建也因受此密闭和打压而几无生机。体制的腐朽与思想的僵化,致使中国不断地陷于落后与挨打的境地,而民族的危亡与强国的梦想又激励着清末的志士仁人热切地企盼宪政的到来。福建学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
福建学院的设立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其表现主要如下:
福建学院“以致力于政法教育培植宪政人才为己任”,通过优良的办学为福建民智的开启和宪政思想的普及做出了贡献。
当时与福建学院同期开办的法科学校有福建官立法政学校、私立海滨法政专门学校、私立尚宾法政专门学校、全闽法政专门学校等。在如此众多的法科学校里,由于福建学院领导人矢志不渝的办学热情和真心实意地普及宪政思想的激情,使得福建学院的教学质量独树一帜,有口皆碑。1914年10月教育部授予该校“为国储才”的匾额。1916年,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专门以上学校成绩博览会上,福建学院在全国公私立38所的法政学校中名列第五,在全国私立法政16校中名列第二。学校的成绩,在全国公私立法政学校中名列第四,在全国私立法政学校中名列第一,并得到教育部颁发的奖状。由于办学的优良,随后的海滨法政专门学校、尚宾法政专门学校、全闽法政专门学校都相继归并福建学院,甚而至于福建官立法政学校也并入了福建学院,从而使得福建学院成为当时宣传宪政思想的重要基地,为福建民智的开启和宪政思想的普及做出了贡献。刘崇佑、林长民为代表的福建学院领导积极投身于该时代的“宪政实践”,为中国近代的政体建设作出不可抹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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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创始人刘崇佑先生曾在清朝末年,积极参与“国会请愿运动”,并担任了“请愿代表谈话会”的主席,成为其中的骨干分子。国会的请愿运动旨在通过请愿,立促清政府“速开国会,实行宪政”。虽然请愿活动促成了“清政府同意将预备立宪期限缩短三年”,但“总的说来是以失败告终”,即便如此,它仍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政治意识,刘崇佑更“以实际行动向民众做了参政示范”.在此后的政治生涯里,刘祟佑还积极地参与诸多的政治活动,同时还通过组织多个政党为其立宪实践寻找政治聚力,他参与发起与组建的政党组织有宪友会、共和建设讨论会、民主党、进步党、民宪党、宪法研究会等。这些的政党组织几乎全为立宪政党,由此可以想见以刘崇佑为代表的诸多立宪党人强烈的政治诉求。
学院另一创始人林长民先生也是一位热衷于宪政的著名政治家。他早年担任福建省谘议局的书记长,宣扬“立宪”主张。民国元年,林长民任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参事、法典委员,并被推为福建省代表,参与制订《临时约法》,此后与汤化龙等人组织建立“共和建设讨论会”,及与他人组织成立统一党、民主党、共和党、进步党、宪法研究会等。林长民还是当时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长。
刘崇佑与林长民两位先生以自己丰富的政治实践,积极耕植中国的立宪政体,虽然历史证明以君主立宪为政体的“立宪”之路并不适合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但在当时中国民主的荒芜年代,两位先生之于民主发展的贡献当可值得后人咏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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