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光(1918.8—2002),湖南茶陵小田乡锡坑村人。
1931年参加革命。
1932年2月加入红军。
1933年12月入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8军23师战士、宣传员,红6军团17师49团政治处技术书记、53团连副
指导员,参加了红二方面军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120师359旅717团
指导员、
政治教导员、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参加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在百团大战中两次负伤。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满第23旅68团政委,吉林军区炮团政委,第47军141师421团政委,参加四平、辽沈、平津等战役。
新中国成立,任长春航校飞行大队政委,海军青岛基地航空兵政治部主任,南海舰队航空兵副政委,北海舰队航空兵政委等职务。1952年1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海军联合学校由南京迁驻青岛,时任海军联校二分校政委的刘春光随学校来到青岛。后任青岛水警区政委。
1955年授予上校军衔。
1960年晋升大校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7月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2年8月21日在青岛因病逝世
刘春光大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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