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建立后,百废待兴。武汉工商界人士回顾大火的惨痛教训,意识到消防的重要性,发起组建群众性救火组织,名曰“商团保安会”,首届会长由当时夏口县议长金次屏担任。保安会按地段分为四段,每个地段有消防队员三四十人,他们由商店、行栈的职工组成,自愿参加,不计报酬。所需救火设备费用由各地段保安会向富商及店铺、行栈募集。 1926年,“商团保安会”改名为“汉口市公益联合会”,会长周韵宣将原有各地段保安会改为分会。公益联合会全盛时期共有40个分会,各负一段地区的消防责任,其任务是“有备无患,以防万一”,先后购置了汽车、水龙等。至今仍然矗立在武汉市工安消防局院内的“水塔”,曾经是汉口的标志性建筑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它承担着消防给水和消防瞭望的双重任务。 抗战胜利后,汉口市公益联合会领导层为杨庆山、周汉卿等,公益联合会所属的救火组织改名为“义勇消防总队”,刘伯琴任总队长,陈仁寿副之。1948年10月初,湖北汉口市发生火灾。在救火过程中,有两名消防队员殉职。10月6日,汉口市公益联合会为这两名英勇的消防队员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武汉地区军政要人纷纷题赠挽联志哀。汉口市公益联合会为救火有功人员颁发了奖章,铜质珐琅,八角星形,正中一个大“奖”字,外圈镌“汉口市公益联合会赠”,并注明“消防”奖章,背面铸民国“三十八年”、“陈士赠”和“新华厂制”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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