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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抗战时期的保甲制度和战时国民军事训练制度
评论对象: 章齐 | 2010/6/7 15:31:00
评论言论: 抗战前,各省保甲长的工作内容,多半与户口整编有关,性质较为单纯。
1937 年,八年抗战爆发,为应战事所需,全力动员民众,保甲长的角色和工作也有大幅改变。其中,保甲体系中的自卫组织(壮丁队)逐渐编入国家军事体系,保甲长开始从事如征兵、征工、征粮,及其它各项繁琐的行政工作。这些职权的改变,使保甲长在实际上,已成为执行中央政令的基层行政人员,而随着权力的扩大,也使保甲长的败德形象在民间更为突显。
抗战开始后,各地军队陆续参与作战,有关兵员补充,既须仰赖后方,各县地方治安,也应设法维持,于是壮丁的调查、训练与运用,也有了初步的改变,此即是国民政府公布于1936 年的社训纲要,行政院令饬1937 年试办的社会军事训练(图一、二)。
在1938 年时,政治部颁行「战时国民军事整备纲领」后,乃将平时的社会军训方法改为战时的国民军事训练(图三),将社训时期的义勇壮丁总队(图四)、常备队(图五)等,一律调整为县市国民自卫总队(图六),其目的在以国民兵教育为主体,完成军国民兵,加强战时壮丁训练,完成民众总动员为目标,将征兵、社训、保甲壮丁队三者融合为一,形成战时国民军事组训和整备系统。其建制分为常备队(图七)、预备队(图八)、和后备队(图九):
图一、安徽社训总队毕业纪念
图二、西京市社训总队
评论对象: 章齐 | 2010/6/7 15:31:00
评论言论: 抗战前,各省保甲长的工作内容,多半与户口整编有关,性质较为单纯。
1937 年,八年抗战爆发,为应战事所需,全力动员民众,保甲长的角色和工作也有大幅改变。其中,保甲体系中的自卫组织(壮丁队)逐渐编入国家军事体系,保甲长开始从事如征兵、征工、征粮,及其它各项繁琐的行政工作。这些职权的改变,使保甲长在实际上,已成为执行中央政令的基层行政人员,而随着权力的扩大,也使保甲长的败德形象在民间更为突显。
抗战开始后,各地军队陆续参与作战,有关兵员补充,既须仰赖后方,各县地方治安,也应设法维持,于是壮丁的调查、训练与运用,也有了初步的改变,此即是国民政府公布于1936 年的社训纲要,行政院令饬1937 年试办的社会军事训练(图一、二)。
在1938 年时,政治部颁行「战时国民军事整备纲领」后,乃将平时的社会军训方法改为战时的国民军事训练(图三),将社训时期的义勇壮丁总队(图四)、常备队(图五)等,一律调整为县市国民自卫总队(图六),其目的在以国民兵教育为主体,完成军国民兵,加强战时壮丁训练,完成民众总动员为目标,将征兵、社训、保甲壮丁队三者融合为一,形成战时国民军事组训和整备系统。其建制分为常备队(图七)、预备队(图八)、和后备队(图九):
在上图中,常备队属现役适龄壮丁,为兵役系统,预备队和后备队则属民间系统,担任壮丁训练及战时勤务,其中的后备队由国民兵义勇壮丁队改编而成,以十八至四十五岁未训国民,及常备队预备队转役壮丁组成,以单纯普遍原则,组织于保甲系统上。其组织为每甲设一甲队,每保设一保队(图十二),目的在备必要时动员,及担任后方勤务,由保队长按月或季集合一次,平时并不训练,事实上,此即是保甲条例中的壮丁队。在干部人选方面,预备队以保甲军训合一(保训合一)(图十三)干部为主体,即由乡镇长、保长、甲长及其它行政人员中考选,经训练后,分别担任分队长、班长职务,其目的在使自治自卫连系,并节省人力财力,至于其它保甲长,也应分年训练完成,使其均能兼任军训干部,此外,这些受训过的人员也可派充乡镇保甲长。可见战时保甲组织,除原属壮丁队的自卫任务外,并建
立保甲壮丁的训练系统(图十四、十五),负备役性质,而保甲长则纳入干部训练,给予国家民训干部的计划与要求了。
以保甲组织而普施壮丁训练,却无疑是壮丁队性质的一个重大转变。
图一、安徽社训总队毕业纪念
图二、西京市社训总队
图三、四川省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公务员证章
图四、祁阳国民兵义勇壮丁总队证章
图五、河南省济源县国民抗敌自卫团常备第一中队纪念章
图六、安徽太湖国民自卫总队
图七、河南省济源县国民抗敌自卫团常备第一中队纪念章
图八、息县预备队
图九、黔阳县国民兵团后备队毕业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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