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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用户【拥军】和【哈局三段】违规处分的公示
评论对象: 湘泉雅集 | 2010/6/13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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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象: 湘泉雅集 | 2010/6/13 21:10:00
评论言论:
经从后台取证,用户“哈局三段”披露的“在帖子尚未结拍的情况下,即与送拍人私下互相协商交易”的情况属实(见:http://www.quancang.com/dispbbs.asp?boardID=312&ID=140437&page=1和http://www.quancang.com/dispbbs.asp?boardid=312&replyid=546428&id=140555&skin=0&page=1&star=1)。
根据《拍卖大厅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quancang.com/dispbbs.asp?boardID=338&ID=26088
八、拍品帖一旦进入拍卖大厅,送拍人不得中途自行出售。未结拍前,不得擅自在回复栏中结拍,或中途退拍。
九、送拍人或参拍人不得采用以下办法故意抬高、炒作竞拍价格:
2、参拍人取得送拍人或送拍人委托人的暗示或同意参拍送拍人拍品。
扣除5分信誉分,50湘泉币,取消拍卖资格。
因此贴未经投诉,看不到图像下面的投诉次数链接,故置顶5天,即2010年6月13 21:00至2010年6月18日21:00,在此之前(即2010年6月18日21:00前),用户“拥军”和用户“
哈局三段”不得申请重新取得拍卖资格。
请各位网友以此为鉴,自觉遵守网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