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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徐淑花老太很积极:大连特殊解放区时期社团证书3份{少见同一人}
评论对象: 我想是风 | 2011/9/6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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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象: 我想是风 | 2011/9/6 1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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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淑花老太是位积极分子.先后参加妇联与友协.并且获得关东公安总局的身份证明书
在当时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在我国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都是“隔离”的。大城市人与小城市人之间;城市人与乡下人之间不仅仅是一个地域概念,而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享受着不同的生活待遇,决定了不同的人生前途,“城市人”可以吃商品粮,每月供应定量的粮油;“乡下人”则粮油没有供应,由挣的工分多少决定饥饱,凭城市户口,城里的孩子,可以接班当工人,而农民的孩子要想成为城市人,那时称鲤鱼跳龙门,只有走上大中专院校或参军转干的途径。若“小城市”的人想变成“大城市”的人则难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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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曾经的关东公署、旅大市)在解放前期就已实施了本地区居民证明书制度,在全国而言可谓开了实行居民证明登记的先河!
经资料显示,直至1958年1月9日,才由毛泽东同志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才在全中国实施户口登记制度。并颁发了户口簿,但并未向公民颁发居民证明书!
直到1986年7月1日起.一人一证的居民身份证制度才开始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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