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的中兴公司总部
中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1933年在钱新之的主持下,中兴公司修建了连云港码头,投资150万购买了轮船7艘(31415吨)及拖轮铁驳9艘,成立了中兴轮船公司,以75万元建设了浦口厂栈、码头,以4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白莲泾煤栈、码头,又于民国26年(1937年)7月改组成立了中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原有船只拨交运用,资本总额定为国币150万元,分15万股,每股国币10元。其中二分之一由中兴煤矿之轮驳作投资,另二分之一由该公司各股东以股息红利分摊投资。
中兴煤矿公司拨交货轮9艘,拖轮3艘,小火轮1艘,共计载重吨位46000余吨。成立时设址上海派克路6号,第一任董事长是黎元洪之子黎绍基,总经理钱新之,分支机构设青岛、香港分公司;南京、基隆、高雄办事处。所属船舶行驶长江、沿海各埠及国外港口,以载运中兴煤矿公司产炼煤焦为主要业务,载运其他大宗货物、旅客及经租和代理其他轮船为辅助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公司所属鲁兴、毓兴、峰兴3轮悬挂挪威旗,委托华伦洋行代理,航行国外,1938年5月中兴公司总公司命令将连云港港口的一切放弃,并炸毁码头、装煤机用三艘巨轮沉船封港,企图阻止日寇的铁蹄,中兴人愿意用数年资财心血付之战火来捍卫几代中兴人“振兴实业,强国富民”的追求,但是封港的巨轮挡不住日寇的疯狂野心,其余轮驳被日军飞机炸沉,公司停业。
民国34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钱新之、黎绍基(黎重光)返沪主持公司复业工作,以英国之征用3艘船赔偿金14万余英镑作为复业几斤,又向向交通银行息借15万英镑,向中兴煤矿公司拨借45.6万美元,补购船只,并增加公司资金。第一次于民国35年增资为7.5亿元,第二次于民国36年增资为45亿元(两次均为法币)。向美国购入客货轮3艘(中兴、景兴、平兴),货轮4艘(昌兴、孚兴、永兴、启兴)投入营运,主要航行沪青、沪台汕线。1948年,钱新之与杜月笙用国民党政府征用之中兴公司的轮船作价赔偿30万美元用作购船及参与其他公司筹组复兴航业公司,任董事长。至民国38年春,该公司共有大小轮驳20艘,3.6万多总吨。上海解放前夕,公司船只被国民党政府强迫征集运兵南下,经理程余斋亦赴香港,并将业务重心转移香港。钱新之追随杜月笙组织“上海各界自救救国联合会”,妄图迎接美军进驻上海,实现上海“国际化”。也就在此时,钱新之知道自己一直与共产党是对着干的,就去了香港,后定居台湾,放弃了在大陆的一切事业,最后终老与台湾。
钱新之(1885-1958,字永铭,浙江湖州人)